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群管理办法

发布者:校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06-19浏览次数:505


第一条    为保障我院网站群系统正常稳定运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教育部《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》等相关政策、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  网站群是指由教育信息中心提供的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、统一标准、统一平台的网站建设服务,面向学院所有二级单位,主要用于信息发布类WEB网站建设。

第三条    为保证学院整体网络信息安全,各二级单位所有网站(信息系统除外)须全部纳入网站群统一管理,对应纳入网站群统一管理而未纳入的,一律停止接入互联网服务。

第四条    申请单位必须是学院行政部门及二级院部,网站应用于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及宣传,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
第五条    网站使用单位应对网站内容、页面布局、功能模块进行论证规划,编制建设需求,教育信息中心依据建设需求实施开发建设。

第六条    申请单位须填写OA工作流《网站群管理平台申请登记表》,由党委宣传部及教育信息中心审核并安排实施设计制作。为明确职责,规范管理,在申请同时须与教育信息中心签订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发布安全责任书》。

第七条    教育信息中心为网站群系统运行支撑机构,负责网站群系统平台搭建、硬件环境、技术支持保障、网站建设培训等工作,并统一提供网站群服务器运维、数据备份,申请单位亦有责任备份好自己的数据。

第八条    网站群系统提供系统固定功能模块范围内的服务,不提供该系统功能模块以外的定制服务。二级单位申请建站的功能需求,应在现有网站群系统包含的功能模块内选择。

第九条    网站群申请单位须建立应急保障预案,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。应配备网站管理员,如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,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;网站管理员更换时,应及时向党委宣传部和教育信息中心更新相关信息。

第十条    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管理好账户密码。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第十一条    本办法自 2019613日起施行。


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.6.13

附件:

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发布安全责任书


一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遵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使用相关规定。

二、各部门网站责任人应对本部门所发布的校内信息严格把关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。 

三、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正式教工(信息员)负责本部门信息的发布,保护帐号和密码的安全,不得提供他人使用;不授权学生进行校内信息发布。

四、各部门信息员应对本部门所发布的校内信息进行定期监控,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通报教育信息中心。

五、教育信息中心只负责为系统的正常使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,各部门所发布的校内消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各部门自行负责。

六、针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部门,教育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信息发布账号的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