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广播室管理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8-05-07浏览次数:2938

      为保障校园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电台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证广播室内设备的安全使用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1.  广播室系我院电教设备重地,无关人员不得私自进入。

2.  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,严禁携入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3.  广播室设备由教育信息中心统一管理。

4.  广播室内要保持清洁,保证设备有良好的运作环境。

5.  电台技术人员一律不得调整广播设备参数;通过技术培训后方能操作录音设备。

6.  严格按照设备规范操作,未经允许,不得私自调整设备线路。

7.  电台工作时间内,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和操作人员交接班记录。

8.  非电台工作时间内,电台人员不得在广播室内逗留。

9.  不得私自将录音设备带出广播室,一经发现,将严格追究责任。

10.  广播室钥匙由分管老师指定专人负责携带,其他人不允许私自配置钥匙。

11.  节假日期间,技术人员整理好设备,将广播室钥匙交与管理老师。

12.  人为损坏或丢失设备,由责任人负责赔偿,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关处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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