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05-31浏览次数:813

1、各部门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,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。

2、对于本部门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,部门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信息中心,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。

3、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,各部门同样应当上报信息中心,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。

4、各部门有义务接受信息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、检查,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。

5、信息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部门网络违法情况,并定期向主管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,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