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课教室使用管理办法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8-01-08浏览次数:440

    微课教室是学院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,主要用于满足各级各类课程教学、汇报等微课视频资源的录制需求,由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管理。为全面做好管理,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。

一、 申请流程

1. 申请通过OA工作流进行。申请人至少提前两天通过OA系统内《微课教室使用申请》工作流程提交审批,须注明“使用人”、“使用时间段”。在使用时间内,使用人可通过校园卡自助刷卡开门、使用设备。

2. 审批流程自动流转,依次由使用部门、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,再到“使用协调”,由教育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录入“使用人”信息,协调设备使用。

二、 操作规程

3. 设备开启:使用人刷校园卡开门,开启微课教室电源,一键式(按主机power键)开启微课教室录制设备。

4. 设备使用:使用人在使用设备过程中,需提前测试声音,根据教学需求,分别选择录屏模式、直拍模式、虚拟讲堂、虚拟情景、透明板书等模式之一进行拍摄,在虚拟讲堂和虚拟情景模式下需要放下绿幕,在透明板书模式下需要放下黑幕,通过手中的翻页笔控制录制开始、暂停、录制完毕等操作。根据不同拍摄模式需求提前准备教学PPT。录制完毕后,将生成的教学视频随身拷走(教学主机不定期清理空间)。

5. 设备关闭:使用完毕,一键式(按主机power键)关闭微课教室录制设备,关闭微课教室电源,随身带走自身物品,设施归位,关闭门窗。

三、 管理制度

6. 使用人须参加教育信息中心组织的使用培训后,方可使用录制设备;特殊情况未参加培训,须提前联系管理人员培训;未经培训,不得使用。

7. 使用期间,使用人要严格按照《使用操作规程》使用设备;规范操作软件,不进行安装、卸载操作;妥善管理好录制服务器内视频资源,不得随意复制他人视频;不得使用携带病毒的移动存储器(U盘、移动硬盘等)。

8. 使用人应爱护微课教室内设施设备,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行操作。在申请使用时间内如造成设备人为损坏、丢失,申请人、使用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9. 违反本使用管理办法,按学院校规校纪规定处理。

10.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教育信息中心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育信息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