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报告厅管理制度

作者:发布时间:2007-05-07浏览次数:231

      为保证我院学术报告厅的合理有效使用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
1.  学院报告厅主要用于会议、学术报告、教职工活动等,不用于学生活动和上课。

2.  学术报告厅由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管理,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常规维护,提供技术支持。

3.  学术报告厅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,严禁携入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4.  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控制室。

5.  学术报告厅使用流程:提交《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单》——教育信息中心审核协调——现场老师维持秩序——使用完毕,检查座椅情况,清理报告厅卫生—填写《学术报告厅使用登记单》。

6.  院级活动使用,职能部门通知教育信息中心,由设备管理员做好使用准备。

7.  各二级学院或部门使用,需提前一天向教育信息中心提交《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单》,并说明活动内容、使用时间、设备要求,现场负责人,经教育信息中心确认后方可使用。

8.  学术报告厅优先满足全院性质的活动安排,各二级学院或部门使用报告厅,如时间上发生冲突,按照联系时间先后进行安排。

9.  使用期间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,由使用部门负责赔偿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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