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阅览室使用管理规定

作者:发布时间:2008-04-04浏览次数:253

      为保障电子阅览室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规定,请上机人员严格执行。

      1. 进入室内请穿脚套,不得喧哗、嬉戏、打闹,不得将饮品、食物带入室内,不得乱扔废品杂物。

      2. 室内严禁携入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易污染和强磁物品,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;严禁使用电器、私接电源和线路;严禁乱动电闸和网络机柜。

      3. 不得私自移位和挪动室内设备,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规程进行操作,故意违规使用和操作设备,造成损失者,按原价赔偿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。

      4. 一人一机,不得以各种理由抢占机位,不得私自下载和安装破坏性的程序,不得浏览或传播暴力、色情及其他非法网站,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器配置参数。

      5. 保护好个人账号、密码,严禁盗用他人账号上机,下机时务必注销账号,以免下机后系统继续扣费。

      6. 上课班级请持教务处课表上课,人机定位,不得私自更换机位,任课教师填写《设备使用记录表》。

      7. 违反以上规定者,取消上机资格,并视情节轻给于相应处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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