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管理办法

作者:发布时间:2009-12-24浏览次数:509

     为了更好地利用校园网进行对外交流活动,学院提供校园网教职工邮件系统(mail.qchm.edu.cn);为保障邮件服务器以最佳的状态进行工作,避免发生滥用电子邮件信箱等情况,特按以下办法进行管理。

第一条  服务对象:教职工邮件系统服务对象分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两类:个人用户是指全体在职教职工;单位用户是指各二级管理部门。

第二条  服务内容:教职工邮件服务系统提供邮件发送、接收功能;邮箱容量500MB,包括收件箱、草稿箱、发件箱、垃圾箱;收发邮件时,一封邮件的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,附件不超过5MB。

第三条  帐号开通:新增个人用户可通过OA系统发送主题为“校园网邮箱申请”的内部邮件到信息中心,申请开通;新增单位用户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邮箱,然后填写申请单,经二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,由教育信息中心开通;原则上一个二级管理部门只能申请一个单位用户邮箱,二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该邮箱的第一责任人。

第四条  重设密码:忘记邮箱密码,必须由本人到信息中心办理邮箱密码的更改。

第五条  用户责任:帐号仅限本人使用;用户对自己的帐号、密码和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
第六条  免责声明:不建议在邮箱内存放涉及隐私的邮件和重要邮件;不担保邮件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全部要求,也不担保邮件服务不会中断,对邮件服务的及时性、安全性、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。

第七条  联系方式:关于邮件系统的技术问题请联系信息中心,联系电话:86051686。

教育信息中心

2009年12月